荷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界支行
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荷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工商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lyxyxgsshxsjzx-liu-feng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上海市卢湾区淮海中路300号50楼
组织机构代码
01463
企业类型
分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3-04-17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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