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塔水明峰惠民商店

副食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香烟、日用生活品、文化用品零售。食品流通许可证、SP5107241150004832有效期2011.05.16-2014.05.15止。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王文安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0.00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axtsmfhmsd-wang-wen-an
纳税人识别号
工商注册号
安县塔水镇朝兴大道2号
组织机构代码
510724600106020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1-05-27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1-05-27至2015-05-26
行政区划
四川省
核准日期
2011-05-27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安县塔水镇朝兴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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