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艳华副食店

预包装兼散装食品零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艳华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05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323MA14XWPD5X
纳税人识别号
92220323MA14XWPD5X
工商注册号
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站后
组织机构代码
220323MA14XWPD5X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0-08-16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营业期限
2010-08-16至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吉林省
核准日期
2010-08-16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伊通满族自治县客运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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