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热力供应(不含燃油、煤炭热力供应);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处管理;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保洁服务;健身服务;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酒店管理(不含经营);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汽车代驾;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10000平米以上);零售建筑材料、通讯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销售医疗器械 I 类、日用品、文化设备、家用电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