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恒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国内企业提供室内外装修;承接照明工程、土木工程、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混凝土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工程的施工服务;提供建筑工程机械、机电设备安装及租赁;塑胶制品、管道、管件、五金交电、铝合金属材料、建筑模板、方木、竹架板、石材、水泥、钢材、沙石、瓷砖、电线、电缆、电器、内外墙涂料、腻子粉、油漆、工程机械、机电产品、办公用品、玻璃制品、电子产品、电脑耗材及软件、日用百货、水暖器材、冷设备、工矿机电、不绣钢制品、健身运动器材、仪表仪器、绿化苗木的批发、零售。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唐常华
经营状态
注销
注册资本
2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25330675318N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325330675318N
工商注册号
兴安县兴安镇粟家巷17号
组织机构代码
450325000109040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5-04-1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2015-04-14至2035-04-13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
核准日期
2015-04-14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兴安县兴安镇粟家巷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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