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影大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摄影扩印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影发行;营业性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潘为亚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1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
所属行业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CN2JNN7F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MACN2JNN7F
工商注册号
440300219778311
组织机构代码
MACN2JNN-7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23-06-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23-06-20 至 无固定期限
行政区划
广东省
核准日期
2023-06-20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心社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23栋23-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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