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浅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数码产品、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工艺品、化妆品、护肤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小型厨具、移动电源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研发;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文艺创作;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影摄制服务;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商信息

法定代表人
张平
经营状态
存续
注册资本
5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所属行业
文化艺术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4470261Q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300354470261Q
工商注册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湖社区建安一路99号海雅广场B2405
组织机构代码
440301114455235
登记机关
成立日期
2015-11-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5-11-25至2272-12-31
行政区划
广东省
核准日期
2015-11-25
参保人数
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湖社区建安一路99号海雅广场B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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